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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的情形是

女 | 46岁 2018-10-30 有2个回复

问题描述: 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的情形是什么,临床上输血时为什么要做交叉配血试验?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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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正强

已帮助网友:4400 2018-10-30

因为会出现血型不相配,血型不相配可能性有两种:一种就是发生溶血现象,就是红细胞破裂,血红蛋白逸出,出现休克,严重者死亡.因为红细胞表面有抗原抗体.
另一种是不会发生溶血现象,但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一,要O型血输给A,B,AB型.或者A,B,O三者中的任意一种输给AB型.二,输血不能超过300ml,三,数学速度要慢,并且要密切观察是否有溶血现象.不同型输血只有在血源不足且情况危急时才能使用.
血型不相配时输血的情况就是以上两种,这是由于血型不相配分为两种情况,输血能否进行根据交叉配血是否发生凝集而定
交叉配血是将受血者的红细胞与血清分别同供血者的血清与红细胞混合,观察有无凝集现象.输血时,一般主要考虑供血者的红细胞不要被受血者的血清所凝集;其次才考虑受血者的红细胞不被供血者的血清所凝集.前者叫交叉配血试验的主侧(也叫直接配血),后者叫交叉配血的次侧(也叫间接配血).只有主侧和次侧均无凝集,称为“配血相合”,才能进行输血;如果主侧凝集,称为“配血不合”或“配血禁忌”,绝对不能输血;如果主侧不凝集,而次侧凝集,可以认为“基本相合”,但输血要特别谨慎,不宜过快过多,密切注视有无输血反应.因此导致了以上两种结果,但是若属于第二种情况是,需要第二次输血前除了检验ABO血型是否吻合外还要检验rh血型是否吻合,否则会出现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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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玲

已帮助网友:2082 2018-10-30

我们常常所说的“相同血型”是指“ABO血型”相同,但人体内除了“ABO血型”系统外,还存在着如Rh血型系统等十几个血型系统,一个人如果受到了输入的任何一种自身体内缺乏的血型系统抗原的刺激后,就可能会产生相应的抗体,
  “交叉配血”是指将接受血者和提供血者的血清和红细胞相互交叉混合,观察有无凝集或溶血等现象的实验,这一实验第一是进一步验证供血者与受血者的ABO血型鉴定是否正确,避免血型鉴定错误而导致输血后严重溶血反应,第二可以查明有无不规则抗体、亚型、免疫性抗体以及ABO血型系统以外的其他血型抗体存在,保证血液在输注人体内不发生不相合的抗原抗体反应,可以说“交叉配血”是保证输血安全的关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