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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因吸入性肺炎死亡

女 | 0 2011-10-15 有1个回复

问题描述:我女儿于2011年x月x日下午三点在xx县医院顺产出生,当天晚上八点多出现脸色发紫,送到儿科后被诊断为新生儿吸入性肺炎,并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之后病情好转。第二天全天婴儿病情稳定,并多次正常进食。第三天上午十点临床死亡,大夫给出的死亡结论是窒息而死。在我的申请下,下午三点多县法医进行了尸检,结果显示尸体气管内有大量浑浊液体堵塞。1,生产时,由于麻醉师迟迟未到位,产妇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临产反应明显(疼痛厉害、有强烈大便便意),多次反馈给大夫是不是快生了,但大夫并未作任何检查。待麻醉师到位后直接实施麻醉,随后产妇羊水破裂,宫口全开,导致原计划的剖腹产不得不转为顺产。正是由于产妇在长时间等待过程中未得到及时检查、处理,最后临时变更生产方式,对胎儿造成了不可预知的后果。2,婴儿出生后第一次到儿科,大夫只凭婴儿哭声,盲目做出婴儿无问题的结论。直到第二次到儿科,并且发现婴儿脸色异常,症状明显,大夫才采取检查、治疗等措施。两次诊断前后间隔3个多小时,这已经严重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3,大夫明知医院没有标准呼吸机,对于气管吸痰存在风险的情况下,未告知婴儿监护人。让婴儿监护人错失了转院的机会。4,婴儿全程在重症监护室被封闭护理。婴儿父母等监护人无法及时得知里面的护理状况。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要求医院提供全程正确监护的证据,新生儿因吸入性肺炎死亡,麻烦医生帮忙看看是否是医疗事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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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建兵

已帮助网友:4223 2011-10-15

新生儿因吸入胎粪,患吸入性肺炎,被告妇幼保健院在为其护理和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