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宫颈微小型浸润癌是宫颈上皮内瘤变CIN(主要是原位癌)向浸润癌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病变阶段,而CIN主要病因如下:
1.人类乳头状瘤病毒感染 近年来随着人类乳头状瘤病毒(HPV)感染与下生殖道关系研究的不断深入,发现HPV感染与子宫颈癌前病变的发生有着一定的关联,HPV感染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性传播疾病是子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发生的病因,分子生物学及流行病学研究表明人类乳头状瘤病毒有致癌性,HPV根据其致癌性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Hpv16,18,45,56为高危型,HPV31,33,35等11种为中危型,HPV6,11,26等8种为低危型,CINⅠ及亚临床HPV感染常为HPV6,11型,CIN Ⅲ80%为HPV16型感染,
子宫颈重度不典型增生其细胞内染色体常伴有HPV基因的整合,从而启动E1、E2基因,导致病毒基因在宫颈上皮内的表达,其后E6、E7基因编码合成多功能蛋白从而干扰细胞生长,在16,18型高危的HPV感染者起着重要的细胞癌变作用,高危型HPVE6蛋白可与肿瘤抑制基因p53结合,导致p53降解,E7基因产物是一种核磷酸蛋白与肿瘤抑制基因retinoblastoma基因(PRb)产物结合导致其功能灭活,从而影响其抑制细胞生长的作用,
宫颈微灶浸润癌的诊断标准虽经多次修改,仍存在分歧,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浸润间质的深度 是诊断MICA最重要的定量定性标准,国内外不同作者的标准不一,测量的深度可1~9mm不等,测量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多数从基底膜开始测量,也有从癌表面以垂直方向测量至癌的浸润尖端(柯应夔,1992),关于间质浸润深度,最初Mestwavdt以≤5mm作为诊断标准,以后不少作者沿用此标准,但发现MICA的淋巴转移率(1.2%)和死亡率很低(Hasumi等,1986),部分国内外学者主张浸润深度应以≤3mm为界,因发现Ⅰa期淋巴结转移大多发生在浸润深度3.1~5.0mm间,也有认为≤1mm为好,以体现既有间质浸润而又无转移,
2.肿瘤面积和体积 Burghardt和Holzer曾提出体积是决定预后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以500mm3为界,早已被欧洲的病理学家所接受,FIGO于1985年采用肿瘤浸润深度及宽度两个参数作为区别Ⅰa1及Ⅰa2及鉴别Ⅰb期的标准,由于镜下测量技术、体积测量的复杂性及主观因素等,有学者持反对意见,目前FIGO关于水平浸润的诊断标准已被多数作者接受,
3.脉管(淋巴管和血管)浸润 作为一个诊断标准意见不一,多数认为脉管与淋巴结转移及复发有关(Boyce等,1981;Van Nagell等,1983),因此,主张脉管内有瘤栓不应再诊为MICA,但也有一些学者持否定态度(Simon等,1986),Hasumi等(1980)报告135例MICA,在6例脉管浸润中无1例发生淋巴结转移,Coppleson(1992)收集几组报告证明脉管与浸润深度的关系:浸润<1mm,脉管受侵为0%~8%,3~5mm时则为12%~43%,说明脉管受侵是与浸润深度有关的一个因素,
4.浸润间质的病变形态(病灶融合) Fidler等(1959)首先提出病灶融合是与转移相关的一个参数,相反有认为浸润较深时融合病变常见,但与发生淋巴转移似无明显关系,Simon等(1986)认为病灶融合的概念含糊不清,且带有较多的主观性,
